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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库房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6-07

关于印发《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库房管理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院库房物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库房物资有序、有效、合理地使用,特制定《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库房管理制度》。该《制度》经学院领导审批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6日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库房管理制度

一、入库管理

1.物资进库时,管理员必须凭审批的《材料申购单》和送货清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票据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 入库前,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清单,认真检验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符合要求方可入库,开具电脑入库单,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二、出库管理

1.物资出库时,必须凭物资领用人和库管员同时签字认可的《维修申请单》办理出库手续,如遇特殊情况急需领用的,须事后补填《维修申请单》后才可办理出库。电脑打印出库单,且出库单要注明维修单号,《维修申请单》须按编号填写,方便管理。出库数量、品牌、型号、规格等必须与领用相符。

2.各类物资的出库,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避免积压,过期存放等。

3.库房物资,尽量做到物尽其用,杜绝浪费。

4.每个月编制领用报表,分析原因。

三、库房每月进行一次盘点,编制库房物资库存情况报表,做到进出库账目清楚,接受学院财务部门的监管,达到账物相符。

四、入库单、出库单和维修申请单按月装订存档,以备查看。

五、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遇到账物不相符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发现物资短缺或质量上有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自然损坏等)需报废的,必须经学院领导审批后方可按报废程序处理。

六、库房是财物重地,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停留,不允许代存私人物品,不得私自拿用,外借物品,不得白条抵库。

七、库房内物资分类有序摆放,明亮通风,定期检查,不能有过期或霉变现象,随时保持库房干净、整洁、干爽无异味。

八、库房作好“防蝇、防尘、防虫、防潮”四防工作。

九、加强库房安全管理和防范,库房内严禁烟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

十、库房管理员应尽职尽责,监守岗位,无故不能离岗。若因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坏、库房被盗者或其它安全事件,视情节严重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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