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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大中专毕业生调整改派须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5-03-14

 

一、办理对象

高校、中专校应届毕业生;毕业不满两年的毕业生。

二、办理原则

1、待就业毕业生的调整改派,其户口、档案由“中心”托管的,可直接到“中心”办理,除

此之外均由学校统一办理;

2、已就业毕业生要求改派的,由学校统一办理;

3、对申请不就业毕业生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4、对灵活就业毕业生原则上不予改派。确因特殊情况需改派的,应由学校从严掌握办理。

三、办理程序

1、凭新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接收函和原《报到证》到学校出具《重庆市_____年普

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有用人单位

的毕业生必须出具解除协议函);

2、凭《重庆市_____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调整改派审批表》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

改派审批表》和原《报到证》(有色联)到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3、改派后将《报到证》(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

在部门,归入档案;

4、档案户口托管在中心的毕业生可直接凭《就业协议书》和原《报到证》(有色联)到中心

办理改派手续。

四、收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毕业生就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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