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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管理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6-07

关于印发《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医务室管理制度》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医疗卫生工作,确保全院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管理制度》。该《制度》经院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6日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医务室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院医务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医疗卫生工作,确保全院师生身心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门诊工作管理办法

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医疗卫生法规,严格贯彻落实各项医疗操作规程。加强门诊医师的业务操作水平,防止和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2.遇急重病人能处理的应进行紧急处理,因条件不具备不能处理的伤病事故应及时转送医院作一步治疗。

3.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接待病人要热心,门诊检查要细心,诊治病人要精心。简明扼要认真准确记录门诊日制。病历资料要妥善保管,按处方制度认真书写处方。

4.门诊工作人员态度应和蔼,耐心解答问题,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保管和维护好医疗设备,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力争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好卫生防病、保健知识的宣教工作。

5.保持门诊诊室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医务人员上班要穿戴工作服,着装整洁,操作时要戴口罩。

6.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和消毒隔离制度,做好医疗器械的消毒保管工作,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7.操作时要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对有效期。一注意:用药后反应)。

8.按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严格执行传染病的报告、监测、预防,消毒隔离制度。认真做好登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在学院传播,蔓延和爆发流行。

9.加强各种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二、医生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医务室工作,按学校卫生工作条列展开卫生保健工作。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遵守规章制度,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医疗、急救和转诊。

4.负责医疗和药品的收费记账工作。认真及时准确地完成医疗文件的书写和其它有关记录。严格操作规程,增强责任心,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5.配合防疫部门做好各类传染病的宣传、防治、报告等工作。

6.负责办理学院大学生医保的相关手续。

7.负责检查食堂的清洁卫生,并做好检查情况和整改意见记录,以便查阅。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药品管理办法

1.药品的采购

⑴采购药品前必须制定采购清单,经学院领导同意,由后勤与资产管理处采购人员购买。

⑵采购药品时必须到正规指定地方购买。

⑶购买时要检查药品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避免购入假冒伪劣药品,损害师生身体健康。

⑷建立药品的验收、入库制度,做好验收记录。

2.药品保管

⑴设立专门药品存放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⑵教师和学生用药由校医按量发放,并做好登记。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

⑶要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药品必须摆放整齐,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⑷学院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需要公费领取药品的部门及个人需经院领导签字同意,批准后方可发放。

3.药品的检查

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四、过期药品处理办法

1.药品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办理。未在标签上注明有效期的药品,或已过期、包装不完整、霉变、等不合格的药品不得购入和使用。

2.凡进购回来的药品由校医统一编号上帐录入电子表格,并标示出药品的批号以及失效期,保存于电脑中以方便查找药品效期。

3.每隔半个月,校医必须检查一次所有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对到达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已属劣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不得使用或服用。

4.凡检查出临近效期2周的药品通通作为已失效药品,不得再销售给师生员工。

5.将过期的药品立即撤离下架并集中至药房的规定药柜内加锁保存。同时作好失效药品的品名、单位、数量、批号,失效期等的登记工作。待年终申报后统一报销。

6.每年十二月份由校医统计出当年已过期药品,列出过期药品的品名、单位、数量、批号,失效期等已失效药品的清单、及报损药品请示,交由主管领导和院长签字审批申请报销。

7.主管领导和院长签字同意报销后,由分管领导和财务室指派人员以及校医,统一将已申报的失效药品进行销毁。(凡片剂、胶囊、颗粒、散剂、丸剂等用水浸泡后,用水冲入厕所。对于注射剂直接打碎;口服液、合剂、糖浆剂用水稀释后冲入下水道;并把所有的标签撕毁)。

8.销毁参与人分别在药品报损单上签字,以示已销毁。并将销毁清单原件交财务室分管人员,作为报损药品的下帐依据。

五、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1.专(兼)职人员职责

⑴医疗废物管理实行管理责任制,诊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⑵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⑶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⑷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⑸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工作;

⑹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转移联单的执行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⑺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⑻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废物处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人员职责

⑴在诊所负责人指导下,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消毒、收集、存放和运输工作;

⑵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生活垃圾、感染性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登记;

⑶建立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对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要求在污物兜均应套上塑料污物袋;黄色塑料污物袋装医疗废物,黑色塑料污物袋装生活垃圾,每日收集1—2次后封袋结扎送至暂存间。

⑷医疗废物交由同兴公司运送前须填写好“医疗废物运送转运单”注明转移时间、重量及运送责任人,并交给同兴公司运送人员进行登记。每个月统计月转移量,填好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交给同兴公司运送人员带回公司盖章。

⑸在分类收集、运输过程中作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⑹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要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和环保局。

3.违反规定的处理

诊所相关人员要自觉依法执行和维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若无故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将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相关的处罚。

六、预防保健工作办法

1.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及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积极承担学院内的预防保健工作。

2.坚持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渝北区疾控中心(防疫站)报告,做到及时准确,不得瞒报、漏报和错报。

3.做好传染病管理工作,控制传染源,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区、疫点的消毒处理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4.积极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和防疫、保健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分类登记、统计、上报传染病疫情及各项预防保健资料。

5.配合搞好计划免疫工作,积极宣传新法接生、住院分娩、母乳喂养、婚前健康检查等母婴保健知识。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灭鼠、灭蚊、灭蝇的爱国卫生运动。

七、消毒灭菌工作办法

1.认真贯彻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消毒管理条例》,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

2.不得使用无省级以上卫生许可的单位生产的消毒器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各种注射、穿刺等器具必须确保灭菌效果,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的“五一”制,提倡使用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3.使用化学药品消毒,浸泡前必须洗刷清洁,所用消毒液应定期更换(容器应消毒)。

4.无菌物品要单独存放,并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要重新灭菌。

5.本室采用高压蒸气灭菌法时,灭菌前须检查包布是否双层,并无破损,物品是否清洁,包扎是否严密,放置玻璃器材不得挤压,消毒时不得擅自离开,应严格掌握压力和时间,以保证灭菌效果。灭菌完毕后,必须待气压表的指针下降到“0”处,方可打开锅门,以免发生危险。定期鉴定高压锅的灭菌效能,注意高压灭菌器的保养工作,每次使用前要洗刷一次。

6.拿取灭菌物品时,必须洗净双手。

7.已灭菌物品和未灭菌物品应严格分开放置,以免混淆。

八、卫生防疫办法

1.学院在卫生防疫工作方面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配合学院相关部门管理好学生个人、教室、处室、宿舍、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卫生,使学生懂得卫生常识,自觉防病防疫,防食物中毒。

3.规范饮食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在校外地摊、学校门面房、饮食商店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零食和饮料,以防不良疾病的发生。

4.学院购买食品应实行规范采购,采购食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索证索票制”,严禁采购“三无”食品。

5.坚持做好新生入学的体检工作,建立学生体检档案。

6.开展“灭四害”活动,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宿舍、学校门面房饮食商店、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工作。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并提前反复告知、专人投放。

7.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卫生事故报告制度。学院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饮水中毒,立即做好应急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或漏报。

8.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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