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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医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05-07

关于印发《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医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精神,为确保我院大学生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医保管理办法》。该《办法》经学院领导审批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6日

 

附件: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医保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精神,为确保我院大学生参加城乡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各系、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上级规定和学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学生参保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院大学生参保工作并将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各系、相关职能部门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学生参保工作。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工作质量。

(三)各系、相关职能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营造参保工作氛围,让所有在校大学生充分了解参保的相关政策以及参保的益处,积极参保。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设置

成立学生医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张邱

副组长:余博

成员单位:各系、学生处、财务处和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具体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室,办公室负责人由陈晓莉担任,办公室工作小组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指派的具体负责医保工作的经办人员组成。

三、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1. 医保办公室(医务室)职责:

1)负责与渝北区城乡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联系、沟通、协调。   

2)负责医保及民政医疗救助等相关政策的咨询、解答工作。

3)负责指导和督促各系医保经办人员对参保信息的录入资料汇总工作。

4)负责审核、汇总各系以及学生处上报的参保大学生困难群体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审核资料存档,以备查用。  

5)负责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参保学生的申报工作,并到渝北区民政局办理困难学生补助的相关手续。  

6)负责对各系医保经办人员所录入的信息资料进行汇总,并导入医保软件同时上报区城乡合作医疗保险中心及民政部门。

7)负责核对和汇总各系参保总人数、档次、金额,并与学院财务处所收取的保费进行核对。

8)负责审核、整理和汇总各系参保学生社保卡基础信息(制卡)确认表,并上报渝北区医保中心。

9)负责为参保大学生领取医保卡并发放到各系。

10)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 学生处职责:

1)负责审核、整理和汇总各系上报的享受国家助学金部分学生参保花名册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并将汇总后的资料(电子文档及纸质资料)上报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3.各系职责:

1)负责组织、宣传和动员本系学生积极参保。

2)负责本系参保大学生详细资料的登记、核对、汇总及收取个人缴费部分(包括学生个人参保费及制卡费,收费标准按当年的政策文件执行)。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收取的费用上缴财务处。

3)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及核对本系参保学生信息录入工作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并将准确无误的相关资料分别上报学生处和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负责初审、整理和汇总本系参保需要制社保卡的部分学生人数,上交《社保卡制卡确认表》,并收取社保卡制卡工本费(社保卡工本费按当年政策标准规定收取)以及困难学生的初审认定工作,并将审核资料的复印件及社保卡工本费上缴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负责统计本系以及辅导员责任班级的学生参保率,并将统计好的《参保率表格》(纸质件)上交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负责将社保卡发放给参保大学生。

7)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4.财务处职责:

1)负责参保大学生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收费工作(包括学生个人所缴参保费及制卡费),并将所收取的费用及时上缴到渝北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负责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间:按上级通知精神和学院安排的时间为准。

宣传目的: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是保障大学生的基本医疗需求;是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提高大学生健康水平的关怀;是减轻患病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惠及每个学生的好事。

工作步骤:1. 各系分别召开全体学生参加的宣传动员会议并将渝北区医保中心的宣传资料发放至每位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系或专业、年级、班级的具体会议方式,留有参会学生名单、会议记录备查)。2. 对全体学生实现“应保尽保”,上一年度获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应当参保,本年度拟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应当参保。3.对一部分不愿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者,辅导员应耐心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讲明参保的好处益处。对不参保的学生须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由学生家长电话告知辅导员,并要求学生本人递交一份不参保的承诺书。 承诺书应当写明已知晓大学生医保事宜和不参保的理由,以及由此产生的责任后果均由本人及其家长承担,与学院无关。4.各系将其参加动员会学生名单、会议记录、以及学生不愿参保的承诺书,交由各系具体分管医保工作的经办人员保管,以备查用。5.各系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以保证每位学生都知晓此事,如有因未宣传到位而产生责任后果的,应由该系责任人担责。

(二)参保登记与保费收缴阶段

间:按上级通知精神和学院安排的时间为准。

工作步骤:1. 各系组织学生参保,对于去年已在我院参保或已有重庆市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只需提供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参保并且无重庆市社会保障卡的大学生凭居民身份证(第二代)和社保卡制卡确认表(需提供近期1寸标准蓝底或红底彩色无边框照片1张)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城乡困难大学生还需持低保证、五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者,均按照普通大学生参保标准缴费。对于户籍在重庆市内的城乡困难大学生(包括低保、五保、重残、孤儿)建议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但要提供有效证件(低保证、五保证、重残证等证件)。2.参保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形成参保学生表格材料及电子表格材料。3.按照参保学生所填写的档次收缴保费,同时收取并初审困难家庭学生所提供的材料(低保、五保、残疾证等复印件)。

(三)各类表格初核汇总阶段

时间:按上级通知精神和学院安排的时间为准。

1.各系对参保登记表(电子表格)核对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张榜公布参保人员名单。2. 各系将汇总后的参保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参保人员分类统计表、参保人员社保卡制卡确认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审核资料(低保、五保、残疾证等复印件)以及参保率统计表,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各系将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参保花名册和汇总表(电子文档),整理汇总后交学生处审核。4. 学生处核实、汇总各系上报的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参保花名册和汇总表并将审核后的汇总表和花名册(纸质和电子文档)送交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各类表格以及审核各系交费清单并与学院财务室核对参保金额阶段

时间:按上级通知精神和学院安排的时间为准。

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各系以及学生处上报的各类表格材料。经核对无误后,根据各系上报的分类统计表,统计出各系专业班级交费清单并与学院财务处核对参保金额。

(五)财务处收缴各系医保费阶段

时间:按上级通知精神和学院安排的时间为准。

各系收取参保学生保费后,以班级为单位填写医保交费清单及参保人员名单一式二份(财务室、各系各持一份),将医保交费清单及参保人员名单交医保办核对签字后,按医保交费清单上的金额把收取的医保费上交财务处。财务处按收费清单收取各系代收的参保学生医疗保险费,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开医疗保险收费专用收据。收据注明系、专业、班级信息及参保档次与人数。

(六)信息录入阶段

时间:按上级通知精神和学院安排的时间为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系汇总后的学生参保信息统一导入医保软件。

(七)各系参保学生核对个人参保信息阶段

时间:按上级通知精神和学院安排的时间为准。

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医保软件中导出各系参保学生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参保档次等信息后将导出 的电子文档传各系医保经办员,医保经办员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出纸质文档后交各班辅导员让参保学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辅导员将签字确认好的纸质文件交各系医保经办员,各系医保经办员再将签字确认后的纸质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医保办。

(八)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各类表格阶段

间:按上级通知精神和学院安排的时间为准。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汇总后的各类表格分别上交渝北区医保管理中心和民政局,并与区医保管理中心核对帐目,领取资金划帐清单。

(九)保费上交阶段

时间:按上级通知精神和学院安排的时间为准。

财务处将收缴的学生参保费划款到渝北区财政局指定帐户。

(十)社保卡领取发放以及医保实施阶段

1.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取社保卡并发放到各系。

2.各系将社保卡下发给参保学生。

3.正式实施阶段大约在当年11月份中旬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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